210509_sermon
講題:我愛 I Love
講員:高國雄牧師
場合: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禮拜堂主日崇拜
日期:2021年5月9日
如果要用一個字來表達基督信仰的核心,相信大部份人亦會認同,就是「愛」!
「愛」這個字我們每一個都曾經講過、聽過,但相信大家對「愛」皆有不同的感受與體會。
最不學術,但最多人使用的維基百科中,對「愛」有以下描述:
愛,通常多見於人或動物,是指對一個人或某物的一種強烈的情感和依戀,衍生自親人之間的強烈關愛、忠誠及善意的情感與心理狀態。包含一系列強烈和積極的情感和精神狀態,從最崇高的美德或好習慣,最深的人際關係,到最簡單的愉快。這種情感和依戀驅使那些有這種感覺的人尋求與愛的對象在身體上、智力上甚至想像上的接近。
愛最佳的定義可能是主動心動,以真心對待某個生命體或物體(可以是人、動物 、物品、神明),使其整體得到快樂。簡而言之,愛即主動使整體得到快樂。
愛可以包括靈魂或心靈上的愛、對法律與組織的愛、對自己的愛、對食物的愛、對金錢的愛、對學習的愛、對權力的愛、對名譽的愛、對他人的愛等,數之不盡。不同人對其所接受的愛有着不同的重視程度。
愛本質上是一個抽象概念,可以體驗但卻難以用言語或文字來表達。
以上描述未必我們完全認同,但相信也有其可參考性…
當我們聽到別人對自己說「我愛你」的時候,我們會有什麼反應呢?
回想在學的日子,有一次我在茶餐廳與同學一同午餐,一個侍應到來枱邊,詢問我們需要點什麼餐點,他問到:「你們要(愛)些什麼?」有同學叫A餐,有同學叫常餐、快餐等…當侍應轉身向我詢問時,我忽然調皮起來,轉頭情款款地望著該侍應:「我愛你呀…」當然他馬上被我嚇了一跳,同學們也抱腹大笑…
廣東話有其非常考妙的地方,我「要」某事物,可以用我「愛」來取代,當然我們清楚知道,愛一個A餐、一件玩具與愛一個人有很大分別,但其背後可能心態上仍然有共通之處,「我愛」等如我們想擁有,想佔據,想掌控…
耶穌基督對我們講「我愛你們」又是什麼意思呢?
在約翰福音 15:9上「我愛你們,正如父愛我一樣;」
在經課中,我們看到耶穌基督直接提出祂愛我們,而且這愛是極親密,極神聖的,因為祂以祂與天父上帝的關係作比較,正如父愛耶穌一樣,請弟兄姊妹留意,千萬不要輕看這個描述,耶穌基督與天父上帝源於一,是三位一的上帝,其緊密/親密性是沒有任何關係可以相比的,耶穌基督一開始就用了最高的例子作類比,意即耶穌基督以最大的愛愛我們,超越世間上一切所有的愛…
約翰福音 15:9下:「你們要常在我的愛裏。」
耶穌基督對我們的期望就只有一個,就是常在祂的愛裡。是期望,也是應許,更是祝福的因由及途徑,不只是在愛中,更是要常在愛中…
如何可以常在耶穌基督的愛中呢?秘訣只有一個
約翰福音 15:10「你們若遵守我的命令,就常在我的愛裏,正如我遵守了我父的命令,常在他的愛裏。」
我們想起遵守命令,常常馬上容易產生負面的感覺,守命令就等如非自願、受捆綁、沒選擇、不喜歡,愛不就應該是自由的嗎?愛一個人就應該放手讓他享自由,而不是要用規條限制他!
約翰一書 5:1-3「凡信耶穌是基督的,都是從神而生,凡愛生他之神的,也必愛從神生的。我們若愛神,又遵守他的誡命,從此就知道我們愛神的兒女。我們遵守神的誡命,這就是愛他了。」
我們與神在愛中要建立的關係,是由「信」而生的「父母與兒女」的關係,因為有此關係,才自然地產生相應的行動,遵守神的誡命就是相感應有的行動,也是愛神正常/該有的表現,所以耶穌基督也自稱祂遵守了父的命令,因面常在父的愛裡…
作為信徒,我們其實也心知理應需要好好嚴守神的誡命,但「立志為善由得我,只是行出來由不得我。」羅馬書7 :18更常是我們的寫照及掙扎的地方…能夠努力好好守誡命的秘訣、動力、方法是什麼呢?
很多人覺得守誡命很難,又或很抗拒守誡命,甚至因此拒絕信仰,是因為以為要靠一己之力,甚至誤會了要以自己的能力/行為去換取信仰,人是軟弱的,並且生處於魔鬼掌權罪的世界中,當然無法勝過…
但約翰一書繼續直接的表達5:4-6「並且他的誡命不是難守的。因為凡從神生的,就勝過世界;使我們勝了世界的,就是我們的信心。勝過世界的是誰呢?不是那信耶穌是神兒子的嗎?6這藉著水和血而來的,就是耶穌基督;不是單用水,乃是用水又用血。」
守誡命不難,因為其實不是靠著我們自身的能力去遵守,也不是要我們努力勝過世界,而是憑信依靠那位已經勝過世界的耶穌基督,祂藉水和血,釘身十架,受死,而復活,又以水和血:洗禮與聖餐,使我們進入及繼續在祂的恩、祂的愛裡,從祂而生,那就能勝過世界…
耶穌基督期望我們持守誡命,常在祂的愛裡有一個目的,這同時又是最大的命令,就是要我們彼此相愛:
約翰福音 15:12「你們要彼此相愛,像我愛你們一樣;這就是我的命令。」
約翰福音 15:13-17「人為朋友捨命,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。你們若遵行我所吩咐的,就是我的朋友了。以後我不再稱你們為僕人,因僕人不知道主人所做的事。我乃稱你們為朋友;因我從我父所聽見的,已經都告訴你們了。不是你們揀選了我,是我揀選了你們,並且分派你們去結果子,叫你們的果子常存,使你們奉我的名,無論向父求甚麼,他就賜給你們。我這樣吩咐你們,是要叫你們彼此相愛。」
耶穌基督要成為我們的朋友,我們原是被造,更因罪的原故成為了罪的奴僕,耶穌基督的拯救不單讓我們可以脫離罪,更不需要我們只轉為主的僕人,而竟然要成為我們的「朋友」,把祂所知道的告訴我們,更揀選我們去為祂結果子(差派所屬事工給我們),甚至賜與我們祈求的權柄,為要讓我們(人)能夠彼此相愛
愛是什麼呢?愛是關係,是結連,是承諾,是委身…
今天是母親節,上主為我們預備的經課,正正就是提醒我們,父母對子女的愛是關係的愛,而不是計算的愛;是連繫(血緣)的愛,是上帝所賜而不是自己去賺取的;所以作兒女的要承諾及回饋。而對耶穌基督的愛,我們又會作什麼回應呢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