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10822_sermon
講題:你認識「祂」嗎? Do you know “Him”?
講員:張美珍博士
場合: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禮拜堂主日崇拜
日期:2021年8月22日
大家認識我嗎?主席剛介紹我,以及在座當中有許多崇基學院的校友或老師,當然會認識我。但假若我問,除了我的名字及工作,或者宗教信仰,你認識我有幾多?相信大部份都答不出來。
大家望一眼坐在你兩旁的弟兄姊妹,你認識他/她嗎?相信除了你的伴侶、親人或好朋友,大部份都並不認識的,因為我們學院的禮拜堂並非獨立教會,除了主日崇拜之外,並沒有很多的團契或聚會,因此大家互不認識並不出奇。不過,縱使坐在你旁邊的,是你的親人或好朋友,你真的認識他/她嗎?
社交媒體面世只不過是10多年的光景,改變了全世界的溝通模式。不論Facebook或IG的用家,相信必定也有好多朋友。但是,你認識他們嗎?我現時用的頭像是一只貓,原因是假若我用自己的相片當頭像,差不多每天都有英俊瀟洒的男士要加我為朋友,我發現其中甚至有一位男士,曾經使用不到的身份及名字。網上假身份多的是,騙案(情騙財騙)時有發生!就算你以為你真的認識那人而加進朋友圈,但我聽過不只一次,有朋友正正因為在社交媒體的說話,惹來那些所謂朋友的妒忌或報復,幾乎失去工作。我不禁會問,你以為真的認識你的「朋友」嗎?
在大約4年前,我一些失去聯絡超過40年的小學同學,竟然透過社交媒體而相認。我們畢業班大概30人,陸陸續續聯絡上超過20人!大家非常興奮,組織了數次飯局,並且一起往澳門遊玩。直至前年,有同學仔在群組發放了一些與社會事件有關的言論,惹來激烈反應,唇槍舌劍,最終不歡而散。現時群組除了互祝生日之外,再沒有什麼東西說了。兩年前的社會事件所觸發的政治風波,導致很多同學、朋友甚至家庭之間出現分歧,最後演變成分裂。突然發現,過往以為自己很認識的他/她,竟然會變得很陌生。原來自己所認識的,只是某人的某一面,或是停留在某一時空下的他/她。
我因工作關係經常要往中環開會,偶爾會聽到一些在商界發生的趣事。話說有次談到某富商過身,但他的訃聞在舉殯後才刊登的。聽說那是因為避免尷尬,因為如果一早把舉辦的時間地點刊登出來,不排除會出現小三拖著孩子到靈堂哭跪,之後便是要求分身家。這些小三,可能作為死者的未亡人根本毫不知情。結婚數十載,你能夠肯定你對你的枕邊人瞭如指掌嗎?大家可能覺得這只是笑話,但我的確遇過一件真人真事:
很多年前我同一位大學同學在中國大陸旅行時,認識了一對夫婦,是來自加拿大多倫多的。後來我和外子在美國讀書時,曾經探訪他們並在他們家中小住,兩夫婦非常恩愛,住在一間獨立屋,是我們香港人極之嚮往的神仙一般的生活。誰知兩年後(那時我已前往加拿大卡加利大學讀博士課程),有一晚深夜時分收到她的電話,在另一端哭不成聲;原因是在早一天晚上,她丈夫半夜開了她的私家車,留下了一封信,與他的情人私奔,離開這個家,原來他們已經有了一個11歲的孩子。這些好像只會發生在電影情節的,從沒想過原來真的可以在現實生活中出現。她從沒想過結婚20多年的枕邊人,會突然變了一個陌生人。
言歸正傳,今日的講題,是「你認識祂嗎」?即是你對上帝的認識有多少?
去年當校牧高牧師邀請我講道時,我是有些戰兢的,因為若要用主日的經課(尤其是有四段經文)來準備講章,是頗費勁的。聖經的寫成牽涉很多時代背景,若想透過聖經去認識上帝,必須了解聖經當年成書的時代背景,並非單憑聖靈感動便能夠明白上帝的話,否則對上帝的認識便會很片面。
今日所讀的4段經文,抱歉我並沒有太多時間去研讀背景。但坦白說,這4段經文所表達作者對上帝的認識,與我今時今日對上帝的認識是有點差距。舊約經課所展現的耶和華上帝,是一位唯我獨尊的上帝——順我者生,逆我者死;祂亦是一位善惡分明——善有善報、惡有惡報——的上帝。
約書亞記廿四章:
18耶和華又把住此地的亞摩利人都從我們面前趕出去。所以,我們必事奉耶和華,因為他是我們的神。
19約書亞對百姓說:你們不能事奉耶和華;因為他是聖潔的神,是忌邪的神,必不赦免你們的過犯罪惡。
20你們若離棄耶和華去事奉外邦神,耶和華在降福之後,必轉而降禍與你們,把你們滅絕。
詩篇三十四篇:
15耶和華的眼目看顧義人;他的耳朵聽他們的呼求。
16耶和華向行惡的人變臉,要從世上除滅他們的名號。
至於新約那兩段經課,也表達了一個善惡的對立面;以弗所書的經文甚至要求信徒穿戴上帝所賜的全副軍裝,去抵擋魔鬼的詭計。不知是否年紀大心血少,對於打打殺殺的戰爭電影已經不敢再觀看,甚至新聞報道近日阿富汗局勢,在電視上看見武裝份子的模樣,我都馬上轉台。。所以讀到這個全副軍裝的經文,都有少許抗拒。不過,這段經文是描述心靈的爭戰,並非真的叫大家裝扮成軍隊去打仗。
而約翰福音第六章的經課,若單從字面看,則更容易令人受驚:
56吃我肉、喝我血的人常在我裡面,我也常在他裡面。
63叫人活著的乃是靈,肉體是無益的。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,就是生命。
單從字面來看,會教人摸不著頭腦,難怪當福音剛傳入中國時,會被人誤會以為基督教是一個茹毛飲血的宗教。
聖經並非一本歷史書。它所記載的,是先賢聖哲在經歷時代的變遷、人生種種考驗時與上帝的關係,來表達他們對上帝的認識。舊約反映了很多古近東及希伯來文化(原文是希伯來文),而新約則受希臘文化影響(原文是希臘文)。順帶一提。黃根春教授開發的<原文新約>app, 就是透過原文希臘文來研讀新約聖經,希望幫助大家能夠更深入認識上帝。換句話說,不同的作者在不同的年代受著不同的文化影響,及透過其自身的經歷,對上帝都有不同的認識。
舊約所展現上帝的形象,普遍來說都是高高在上、充滿威嚴的上帝;但當進入新約時代,四福音書所展現的,是「道成肉身」,上帝化身為人,以耶穌(上帝兒子)的形象進入人群,是一位平民並滿有慈愛,到處醫病趕鬼。所以很多釋經書都說舊約着重上帝的公義及懲罰,新約着重上帝的慈愛及拯救。
而你所認識的上帝,又是怎樣的一位上帝呢?
學院的每月都有行政職員例會,開始前都有書籍分享。有次臨時召開會議,來不及安排同事分享書籍,所以我便充當了這個角色。我告訴同事說,我所分享的這一本書籍,就是由我就讀中學以來至今,對我人生影響最深的一本書——聖經。
我分享了若干經文,其中兩段是:「你們聽見有話說:『以眼還眼,以牙還牙。』只是我告訴你們,不要與惡人作對。有人打你的右臉,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…」(太五:38-39);「只是我告訴你們,要愛你們的仇敵,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… 」(太五:44)我之所以分享這兩段經文,是有感於前年的社會事件造成不少家庭、工作場所、朋友圈甚至教會等等有很多撕裂和創傷,不同立場的人對對方往往充滿敵意甚至仇恨。當時在職員會上也曾引起一些討論,甚至有基督徒同事提出疑問:若是這樣,公義何在?
很明顯,他所認識的上帝,與我所認識的上帝,是有點差距。
我在學院的工作,其中一個職責是紀律委員會秘書,每次處分學生都是由我來執行。有時同學犯事後被委員會約見時,都有很多道理,說要伸張正義。就在上月,我們剛處分了一個一年級升二年級的同學。他由於要上訴而來我房間會面,一坐下來便有很多道理,又搜集了很多資料,要與我辯論。
他說他是刻意違反這些規規的,質疑有些校規根本不應該存在。很明顯,這些都是從他個人觀點出發的。我沒有跟他辯論,因為我看事物的角度與他看事物的角度根本不一樣,不可能會說服他。我只是對他說:「同學,你進入大學只是一年光景,去年因為疫情的緣故,你根本未有機會回來校園上課,你連這個校園都未看清楚,又憑什麼去挑戰學校所定下的規則呢?還有,你今年17歲,你對這個世界認識有多深?請記着你進入大學的目的是為了接受教育,不是來教育我們的!」
我在中文大學工作了快將13年,由教書到行政,接觸過不少學生,但經歷了佔中及社會事件之後,我覺得自己越來越不認識這一代的學生。前年11月,就在中文大學被黑衣人佔領之前一星期,我教一年級新生的書院通識課,就在這禮拜堂上課。該課堂的題目是「法、理、情的道德判斷」,其中一個環節是討論當時很敏感的話題——「違法達義」。我叮囑同學不要做任何違法的事;法律是每一個人的底線。在課堂完結之前的發問時間,有一位一年級的新同學出來發言,不同意我的觀點,在六百多位同學面前,把我痛罵了一頓,說我不但自己沒有參與,甚至不鼓勵同學去爭取社會公義。。
最後,我如何回答這位同學呢?
我告訴這位新同學,崇基的校訓是「止於至善」。至於如何定義「善」,聖經這句話說得很清楚:
「世人哪!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。祂向你所要的是什麼呢?只要你行公義,好憐憫,存謙卑的心,與你的上帝同行。」(彌迦書六章八節)
行公義,若沒有憐憫心腸,這個公義只是滿足一己的慾望,沒有顧及別人的感受及考慮別人的處境;存謙卑的心,意思即是,我們還有很多不足之處,不要以為自己掌握一切真理或道理,仍需多聆聽及多認識;最後,就是與你的上帝同行——這句說話其實有些危險的,因為若你對上帝的認識是非常片面,甚至以偏概全,把個人的慾望投射至等同上帝的意思,很容易會做出傷天害理的事;正如從古到今,有許多極端宗教的恐怖活動,都是以上帝之名來進行的。
今日這個講道題目,並非要給大家一個絕對的答案來認識上帝;事實上,年紀越大,便越發覺得自己對上帝的認識只是很皮毛。今日主要是拋磚引玉,盼望弟兄姊妹透過聖經及自身的經歷,存謙卑的心以多角度來認識上帝。
至於我所認識的上帝,又是怎樣的呢?於我來說,上帝就是愛。我每次回來崇基禮拜堂守禮拜,最感動的就是望着這個十字架。它展現了基督精神的最高境界,就是無條件的愛——主耶穌為我們死在十字架上,並非為了交換什麼,而是單純的為了愛。正因這緣故,才招聚了我們每一個人回來這裏敬拜上帝。
我亦相信愛是無堅不摧的。「愛你們的仇敵,為那逼迫你們的禱告」,的確是很難做到;但消滅敵人的最佳方法,就是把他變成你的朋友。唯有愛,才能讓人類社會團結起來向前邁進;也唯有無條件的愛,才能讓別人從我們身上見到耶穌,從而認識上帝。阿們。